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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基础知识学习提纲(二)

 时间:2006年10月31日
 

 

第二章 程序设计基础
2.1 程序设计方法与风格
程序设计风格是指编写程序时所表现出的特点、习惯和逻辑思路。要考虑以下因素:
1、源程序文档化。
2、数据说明的方法
3、语句的结构
4、输入和输出
总之使程序的清晰可读是最重要的要求。
2.2 结构化程序设计
一、结构化程序设计原则
1、自顶向下
2、逐步求精
3、模块化
4、限制使用GOTO语句
二、结构化程序的基本结构
1、顺序结构
2、选择结构
3、重复(循环结构)
2.3 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方法
一、面向对象方法的优点
1、与人类习惯的思维方法一致。
2、稳定性好。
3、可重用性好。
4、易于开发大型软件产品。
5、可维护性好。
二、面向对象方法的基本概念
1、对象:
是系统中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是构成系统的一个基本单位,它由一组表示其静态特征的属性和它可执行的一组操作组成。
对象是由描述该对象属性的数据以及可以对这些数据施加的所有操作封装在一起构成的统一体。
对象有如下特点:
(1)标识唯一性
(2)分类性
(3)多态性
(4)封装性
(5)模块独立性
2、类:类是具有共同属性、共同方法的对象的集合。类是对象的抽象,它描述了属于该对象类型的所有对象的性质,而一个对象则是其对应类的一个实例。
3、消息:是一个实例与另一个实例之间传递的信息,它请求对象执行某一处理或回答某一要求的信息,它统一了数据流和控制流。
4、继承:使用已有的类定义作为基础建立新类的定义技术。
5、多态性:对象根据所接受的消息而做出动作,同样的消息被不同的对象接受时可导致完全不同的行动,该现象称作多态性。